近日,英吉沙县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通过法官和风细雨的调解,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挽回了原被告之间多年的友情,促进了社会和谐。
2016年3月20日,赵某向其多年的朋友李某借款10万元,并出具借条一支,载明:“今借到李某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借款人赵某,2016 年3月20日。”经多次催要未果,因此双方产生矛盾,李某便一纸诉状将赵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其偿还借款人民币10万元。
为了彻底消除李某与赵某之间的隔阂,主审法官受理该案后并没有及时开庭,而是联系到赵某,亲自到其家里与其进行交谈,了解其经济能力。赵某称确实因为资金有点紧张,所以没有及时将欠款还上,没想到李某全然不顾多年朋友情分竟然将自己告上了法庭,对此,他非常气愤。了解到情况后,法官在庭前采取背对背、面对面的调解方式,对李某与赵某俩人通过3个多小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的调解,抚平了彼此的激动情绪,使他们认识到多年的朋友情分非常重要,朋友之间有困难要互相帮助,于是彼此原谅了对方。最终,该案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赵某自愿于2017年6月31日之前一次性偿还李某人民币10万元。
该案通过法官的倾心调解,成功地将一起矛盾纠纷化干戈为玉帛,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取得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