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英吉沙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继承纠纷引起的民事案件,妥善化解了原被告双方的矛盾纠纷,解开了双方的枷锁。
基本案情
2001年8月24日,原告布某带着自己的孙女麦某与死者热某成立了家庭,跟热某一起生活,两人于2007年在英吉沙城镇购买了0.4亩地建造了一座房屋,因热某患有高血压、脑萎缩等疾病,2016年就立下遗嘱,2018年用热某为自己准备的丧葬费给家里装了煤气罐并修建房屋,2019年6月份热某去世,原告布某向别人借款26000元安葬了死者,因在分配死者的抚恤金和丧葬费问题分歧较大,没能达成一致,故向该院请求公正处理。
调解结果
考虑到该案涉及家事纠纷,承办法官本着和睦家庭,彻底化解矛盾的初衷,兼顾公平正义的理念,耐心倾听当事人双方的倾诉,精心讲解,双方当事人最终一致达成如下调解结果:
根据死者的遗嘱,坐落在城镇9社区的房屋由原告布某和原告麦某继承,原告为了安葬死者共花费37000元,其中25000元是死者在世时存下的,多出的12000元用死者抚恤金退还给原告布某,死者的抚恤金198366元当中。原告麦某继承36000元,原告布某继承24349.78元,其余被告每人均分配24349.78元,案件受理费4267.32元由各方当事人共同承担。
典型意义
法院调解无小事,看似简单的纠纷处理不当也会对社会的稳定造成影响。法官在调解此案时,多方了解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关系,在正确使用法律的基础上,做好了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使其能在相互谅解、相互包容、心平气和的前提下友好协商解决,有利于化解双方潜在的矛盾,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