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第四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会上通报表扬了获得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100个先进集体和100名先进个人。会上,喀什地区麦盖提县法院吐曼塔勒人民法庭庭长海日古·吐地荣获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海日姑·吐地,女,维吾尔族,1968年3月出生,1985年6月参加工作,一级法官,2015年3月起担任吐曼塔勒人民法庭庭长。作为一名老党员,海日姑·吐地自到法庭工作第一天起,就时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事事党先锋,处处做表率,法庭工作得到了当地群众和院党组的认可。
坚持党建引领,强化思想建设,提升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海日姑·吐地深知法庭工作直接面临的是广大群众,干部的宗旨意识直接决定了群众对法庭工作的满意度。她首先从干部的思想建设抓起,要求法庭工作人员无论工作有多忙,每周必须参加支部组织的“三会一课”,学习党的政策理论和审判业务,分析工作短板弱项,通过每周安排部署、每周讨论分析、每周学习总结,明确工作任务、理清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效率。法庭的非党员干部通过参加支部活动,在接受思想教育的同时,增强了作为法律工作者的职业尊荣感,从而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投入到为民服务的事业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