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古再努尔)为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调解的职能,为提高人民陪审员的陪审积极性,英吉沙县人民法院不断探索人民陪审员的管理方法,积极采取多项举措提高人民陪审员陪审率。截至6月底,该院人民陪审员陪审率达84.78%,与2012年参陪审率34.78%相比,上升了50%。
一是加强培训工作,提高陪审员的履职能力、动力。通过开展业务知识培训,组织人民陪审员进行庭审观摩、旁听案件审理等比较直接的方法,对陪审员进行常用的法律业务知识培训,使人民陪审员熟悉诉讼程序、司法礼仪、审判纪律,增强人民陪审员的自豪感、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
二是注重拓宽陪审范围,加大参审工作面。人民陪审员不仅陪审庭审,还参与案件的执行、听证、拍卖以及调查、调解等工作,让人民陪审员感觉到陪审不是仅仅陪坐陪审的问题,还能参与法院其他审判工作,有职有权,调动积极性。
三是落实经费保障,提高陪审员的积极性。将人民陪审员工作所需经费单独列项。该院规定,凡是人民陪审员参加开庭审理,每件给予一定经济补助,并简化了人民陪审员工作经费的报销程序,充分满足了人民陪审员学习、培训、工作补贴等需要,充分调动人民陪审员工作积极性,以保证人民陪审员安心地从事陪审工作。
四是落实考核机制,将陪审率列入业务庭室考核指标。该院要求普通程序各类案件尽可能通知陪审员参加审理。审管办按月对各业务庭人民陪审率进行排名,以促后进。